积极受理青年职工诉求,维护青年职工合法权益;提高青年人才租房提取额度、最高贷款额度……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一批新政策措施,其中《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备受关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刘彩龙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支持对象
35周岁(含)以下青年缴存群体。
获得“洛阳市青年人才证书”的优秀青年,即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
■措施
●提供多种保障服务
积极受理青年职工诉求,维护青年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创业集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先部分后全部、先低后高、分期分批循序渐进的缴存原则建制缴存。
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面向以青年人为主体的缴存对象,提升数字化办事体验,实现95%以上业务全程网办。
提供线上预约、绿色通道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跨省通办优质服务。
●提高青年人才租房最高提取额度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家庭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200元、单身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000元。
●提高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加大青年群体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处于一级预警防控状态,本次会议决定,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购买首套住房且自愿使用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的,在计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时,缴存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按照非预警条件下贷款政策执行。
■提醒
该文件正在走印发程序,待相关部门正式发布后实施,敬请关注本报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