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环委办获悉,根据最新气象预报及空气质量预测,自11月25日起,受连续高湿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洛阳市将出现一次中重度污染过程。
为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有关规定,经洛阳市政府批准,自11月24日12时起,洛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响应期间,全市的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应按照最新的洛阳市2021年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 (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20%。其中,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性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但日排放量不得高于2021年9月日均排放量;保障类企业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定向定量生产经营;水泥企业严格按照错峰生产工作要求执行;其它企业严格按照2021年11月24日下发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重点民生保障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扬尘减排措施。
预警响应期间,城市区内(含城市区周边东环、南环、西环、北环道路)原则上禁止重型柴油货车通行,所有重型货车绕行至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和西南环城高速公路。确需进入城市区运输的,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后,在严格控制车辆排放标准、车辆数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洛阳市环委办建议公众减少室外活动,不参与户外大型集会;教育部门可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开展室外活动,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疾病门诊、急诊,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审批举办大型集会等室外活动。(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李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