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防汛抗灾双重压力,我市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坚决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PM10累计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优于省定目标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PM2.5累计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优于省定目标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优良天数240天,超过省定目标12天,同比增加3天,优良天数比率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中位居第一,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六降一增”。水生态环境方面,2021年一季度、上半年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在全国168个地市中分别排在第26名、第21名。土壤环境方面,2021年,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去年,我市实行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书记、市长“双组长”制,市委常委会明确5名常委负责环境攻坚力量配置及督导检查、人员保障、追责问责、宣传等工作,并设7个专项指挥部,明确市政府各副市长任指挥长。同时,建立了市委、市政府每周一重点工作交办机制,向各县区交办生态环境问题,建立日常督查、夜查暗访、专业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聘请国家级专家团队开展基础性监测分析,进行空气质量每日、每周预测预报,完善精细化指挥调度,现场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完善精准有效的智慧环保体系,全市9个工业园区及砖瓦窑、砂石骨料、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实现视频监管全覆盖,完成1871家涉气排污单位用电监管设施安装并联网工作,安装门禁监控系统527套;持续完善环境攻坚运行体系,每月召开的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对10个县区的环境攻坚工作进行排名、奖惩,并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实行“一次提醒、两次通报、三次约谈”;建立市级领导分包县区开展生态环保督查制度,督促县区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
在各项坚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去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亮点纷呈,集中表现在智慧环保深入普及、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方面。在智慧环保深入普及方面,我市建设了全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系统,在44条主要河道安装108套视频监控;在城区内外河道及湖泊建设36个水质监测站,对重点水体进行实时监测并上传数据;建立水质指纹预警溯源系统,对采集水样进行定性分析,快速锁定超标排放嫌疑污染源,实现预警、溯源、留证功能,目前水质指纹数据库已采集25家重点涉水企业水质指纹数据;开发开封环保通App,通过手机可随时查看各类环境信息等。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方面,为有效解决企业集中反映的环保检查多、处罚多问题,我市出台“两清单一制度”,对12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再处罚,对5种行为从轻、减轻处罚;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对企业实施“无打扰”监管,实现对企业有事先帮扶、无事免打扰,切实改善了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此外,我市还制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工作。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将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更加充盈。(记者 赵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