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索郑州1月21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1日公布了河南银保监局对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京广路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
决定书显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京广路支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靳建超,该支行存在贷款转存银承保证金或开立质押存单,虚增存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三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京广路支行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