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大量关于商丘的记载,这些珍贵的资料第一次揭开了商丘在商朝的历史秘密,使我们看到了殷商文化的本源,也验证了先秦古籍中商丘为商族源流地的记载,这对于认识并确定商丘为殷商之源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甲骨文中涉及到商丘的卜辞有商、丘商、中商、大邑商、天邑商等,对于这些地名是否能全部确指商丘,研究专家多有争议。清末著名学者董作宾认为,卜辞中的商、中商、大邑商是商丘。他在其著作《殷历谱》中说:“卜辞中的‘商’即今河南商丘县,又称为‘大邑商’”,“‘大邑商’、‘中商’含有中央的意思,是殷人以其故都所在地商丘为中央。”日本著名学者岛邦男在《殷墟卜辞研究》中认为:“卜辞中的‘商’、‘中商’、‘丘商’、‘大邑商’都是同一个地方,其地在今河南商丘。”史学大家郭沫若在《中国史稿》中说:“商,在今河南商丘县,商朝就是从这里发展起来的。”著名学者钟伯生在《殷商卜辞地理论丛》中指出:“甲骨文第一期卜辞中的‘商’、‘丘商’,第二期卜辞中的‘商’,第三、四期卜辞中的‘商’、‘大邑商’,第五期卜辞中的‘大邑商’、‘天邑商’和一部分‘商’都在今河南商丘。”“商的称谓,在卜辞中代表两个地望,一是商丘,二是安阳殷墟。”著名学者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论证:“卜辞中的‘商’、‘丘商’、‘兹商’都是指商丘”,“单称‘商’的,自武丁以来的卜辞都常出现。‘商’,就是商丘,其证有二,一是武丁卜辞两次记载祭于‘丘商’,而同版卜辞又有‘兹商’之称,‘丘商’应是商丘,而‘兹商’是指这个商,即谓‘丘商’,亦即商丘。二是乙辛卜辞记伐人方,自大邑商东南行,先经‘商’而后‘亳’,亳在今商丘城东南谷熟集一带,则商当在商丘县一带。”
从涉及到商丘的卜辞来看,有商王“告于大邑商”、“归于商”、“田于商”、“在于商”、“步于商”、“祭于商”、‘王入商’、‘至于商’、‘在商贞’和“商受年”等等,内容有商王在商丘的祭祀、军事活动、田猎、居住、祈祷仪式、占卜等等,可以说即有重大活动,又有日常生活,几乎可以构成商王在商丘的简单年谱。特别是武丁时期,商王两次祭祀于商丘,这充分显示了商丘在商朝的重要地位。《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在古代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比战争还重要。商丘是卜辞中记载的唯一的商王两次祭祀的地方,据学者推测商王在商丘的祭祀可能与宗庙有关。这里是商族的发源地,商族的祖社应该在商丘。《左传》记载的桑林之社在商丘,《史记》记载的闻名天下的宋太丘社也在商丘,这些社可能与商族的祖社祭祀有关。
卜辞显示,商丘是武丁时期一处重要的农业基地,而且这里成为妇妌的田邑。妇妌又称妇井或妌,妇井为商王武丁的妻子,曾主持祭祀等活动,地位非常显赫。但是妇井最突出的活动是在农业方面,目前卜辞发现有关妇井农业活动的记载将近40例,而这些农业活动都是在“丘商”即商丘进行的。根据《甲骨文合集》的记载,妇井在商丘的农业活动有“受年”、“受黍年”,妇井“往黍”、“田雚”等等,根据《商代地理与方国》的考证,特别重要的卜辞有以下两例:一是“口口卜,贞妇妌呼黍于丘商..........”,二是“辛丑卜,贞妇井呼黍丘商..........”。诸多妇井在丘商农业活动的卜辞表明,妇井在管理着商丘一带的农业,这里是商代最为重要的农业区之一,属于商王的核心耕作区。当时商丘尚没有河患,这里自然环境条件优越,气候温润,降雨丰沛,风调雨顺,土地平坦,易于耕作,河流、湖泊众多,便于灌溉,河网密布,交通发达。商王非常重视商丘的农业生产,将商丘作为王室的重要直属田邑,由王后妇井直接主管,这在甲骨文的有关记载中尚属首例,反映出当时商丘地位的重要性。
商朝末年,帝辛率军征伐东夷,从安阳殷都向东南行进,沿途经过了不少地方,在卜辞中均有记载。其中有经过商丘而且占卜的卜辞:“壬寅王卜在商贞于亳”,商王在商丘占卜下一个到达地点亳的吉凶情况。董作宾说:“商与亳相近,商是商丘,亳则是谷熟南亳”(见《殷历谱》),陈梦家说:“如此推定商为商丘,这是正确的”(见《殷墟卜辞综述》)。该卜辞中,商丘与南亳的距离以及商王东征行进的顺序和需要到达的时间都是完全符合的。这是甲骨文中记载的谷熟亳地的见证,是南亳在先秦史籍中的最早记载。据陈梦家根据卜辞考证,商王东征是沿着睢水东南行进的,商丘在睢水北岸,南亳在睢水南岸。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指出,商王征人方路程可分为五段,其中“第三段由商丘至亳,由亳至黍,来回当沿睢水两岸”,“第四段自黍至攸或由攸回黍,回程很明显的沿睢水两岸。”卜辞显示,商王征人方来回皆经过睢水是无可置疑的。根据卜辞的记载,商王征人方到达商丘至亳后并没有立即继续行走,从卜辞所记的天干地支看,商王在商、亳之间停留了约一旬的时间,据推测这可能与商王在此整修与备战有关,可能在此招募士兵、准备粮草、训练、休息,商亳之地成为镇抚东夷或淮泗诸夷的重要战略要地,商丘是商朝东南的水路交通中心,是商代晚期镇守东南的最为重要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