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早晨,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郾城大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市区街头共享单车停靠区域内,出现了一种新型黑绿色助力车,车身涂有“喵走出行共享”字样,执法队员迅速对该助力车进行来源调查并摄录取证。
据悉,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为此派出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调查发现,市区郾城区嵩山北路漯河军分区公交站、太行山路与黄河西路交叉口向北10米处等9地有投放这种共享助力车,经过清点共计有80余辆。根据《漯河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确需设置的须经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批准。”经核实,这种车身有“喵走出行共享”字样的共享电动助力车投放未经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擅自进入漯河市区市场,侵占用公共场地,严重影响了市容秩序并对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随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违法投放的共享电动助力车进行暂扣。同时,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漯河市城市管理局迅速发布温馨提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骑行。(通讯员:杨敬 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