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郑州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把郑州打造成“两化五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强、枢纽强、生态强、文旅强、法治强)的国家中心城市。
郑州市政协委员、民革党员、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主任岳恒旭表示,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一年来进一步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他建议从四个方面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一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公共体专业优势,在案件侦办阶段充分听取涉案企业律师的意见和观点,让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二是建议检察院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加大公益诉讼力度,重点监督纠正涉及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公安机关、法院违法办案、枉法裁判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加大对民商案件的抗诉力度和效率,帮助企业和企业家提升法治化经营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重视“二审”案件,不要让二审审理成为“走程序”,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四是重视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不要“聘而不用”。
岳恒旭委员表示,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就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