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鹤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市人社局召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由政府主导、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参加的三方协商机制,目的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鹤壁市要组建专业化的市、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企业)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发展培育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并对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开展业务交流、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与服务能力。我市还要出台《鹤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开展“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行动,重点培育40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探索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通过开展“星级企业”评定活动和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和谐社区”评价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风险预警预防体系等也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将通过多方发力,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