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市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有序开展,3月23日,市城市管理局针对一批违停车辆开出“特殊罚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车。
3月23日7时05分,在涧西区丽春路上,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压占盲道。确认该车违停后,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手持终端录入该车信息,现场开出一张“特殊罚单”——洛阳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以下简称违停提示单),并从4个不同角度拍照取证,即时上传到洛阳市停车秩序管理平台。
这是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出的第一张违停提示单。提示单上包含违停车辆车牌号、颜色、车型、号牌颜色,违停时间,违停地点等信息,以及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的提醒:请停放在规定的车位内,请不要碾压黄色网格线等禁停标线,请停放时车头与地面箭头标志指向一致,请不要向车外扔垃圾。
3月22日,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和实施意见,从3月25日0时起,洛阳城市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相关行政处罚权从公安交管部门移交到城市管理部门。
“为保证相关行政处罚权移交有序开展,我们的执法工作今天正式启动,对违停车辆暂不作处罚,而是以违停提示单的方式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车。”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4月1日起,对在洛阳城市区内违停的机动车,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城市管理部门可将违法车辆强制拖离。
3月23日针对违停车辆,在开具违停提示单的同时,执法人员还针对违停处罚权移交及群众关切的停车管理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