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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市区机动车违停处罚自4月1日正式开始 标准为违停一次处罚200元

洛阳城市区机动车违停处罚自4月1日正式开始 标准为违停一次处罚200元
2021-03-30 14:18:53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3月29日,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洛阳城市区机动车违停处罚自4月1日正式开始,标准为违停一次处罚200元。

根据工作部署,自4月1日起,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正式对在市区范围内违停的机动车进行处罚,标准为违停一次处罚200元,违停不与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挂钩。被认定违停的驾驶人可到洛阳银行指定网点线下缴纳罚款,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缴纳罚款。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与个人征信挂钩。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