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动员会在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局属相关科室、各县区执法人员近百人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政策理论素养,增强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市将对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协管人员开展专家授课、准军事化培训、集中研讨学习和自学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每月一个主题,内容涉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执法技巧、文明礼仪、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沟通技巧等干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将于今年7月15日施行,此次会议围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三大修订亮点,对《行政处罚法》的概念、种类、行政处罚实施权界限、城市管理执法法定地位等重要变化进行解读,尤其明确了“一事不再罚”“首违轻微可不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等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应采取的执法准则。
会议要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单位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厘定城管免罚清单,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执法由对抗管制型向亲民服务型转变,由简单粗放型向程序规范型转变,由突击整治型向长效管理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