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的决定是家属结合实际情况自发做出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谈到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之后又撤诉一事,“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再次回应。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尊重委托人撤诉的决定,希望各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
“南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该案案发后,一直到今天,该案尚未侦破,南京警方未放弃缉凶。
2021年3月29日,因父母年迈,唯恐时日不多,被害人的姐姐刁爱华代表家属正式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4月6日,刁爱华突然发声表示撤诉,文中称,考虑了种种因素后决定撤诉。并称:“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我们填写了撤诉申请书。我们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
刁爱华的说法迅速引起网友的热议。随后,她再次表示,“撤诉的决定是家属结合实际情况自发做出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南京大学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希望大家理性发言,不要恶意中伤律师、家属以及有关方。家属相信南京警方一定会继续依法侦查案件,也期盼案件能够早日告破,还刁爱青一个公道。”
对此,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称,希望南京大学和家属积极沟通,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纠纷,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
周兆成还透露,代理案件过程中,他从刁爱青的家人及生前好友处了解到,刁爱青是个文艺女青年,在去南京读书前,刁爱青从不出门,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读书。“我在刁爱青的老宅里就看到过刁爱青的书,巴金《家》、《春》、《秋》,徐志摩、沈从文的作品集,还有卢梭《忏悔录》,理查德的钢琴曲,每本书虽然陈旧了,但是封皮都包的好好的,可以看出刁爱青生前特别爱书。”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