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6日获悉,洛阳市近期印发了《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搭建更多更好的科研创新平台,通过平台引才聚才、留才用才,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扎根洛阳、创造价值、推动发展。
据介绍,此次颁布的《办法》从平台建设、考核评估、职称评定、人才编制、生活补贴等方面为企事业单位引才育才提供最大支持、为博士后来洛留洛展示最大诚意、为博士后安心科研提供最全保障。
《办法》明确,对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分站的高校、企事业单位,洛阳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办法》指出,设站单位获得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综合评估优秀的,奖励10万元。获得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10万元。
按照《办法》,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生活补贴10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洛(来洛)工作并落户,且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奖励安家经费20万元。
同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通职称评审“直通车”。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应予以认定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系列除外)。
根据《办法》,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取得《博士后证书》后进入洛阳市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可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聘用,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作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博士后是科研工作的生力军,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洛阳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3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个,累计招收进站博士300余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支持135项。
洛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将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做好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招引和培养工作,不断提升洛阳市的自主创新能力、综合发展实力、持续增长潜力、辐射带动活力,为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记者 郭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