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从洛阳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激励全市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近日我市出台年度综合考核系列制度文件,这标志着我市综合考核工作“1+X”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此次出台的系列考核办法包括一个总体考核办法:《洛阳市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两个分类考核办法:《洛阳市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洛阳市市直部门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本次出台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具有三个鲜明特点:践行分类考核的新要求,彰显高质量发展的新导向,突出考核数据硬生成的新标准。
在考核分类上,县区按照发展特点和县区定位,分为都市核心区、环都市区和南部生态发展区3类;市直部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党委工作部门、经济发展部门、社会服务保障部门和群团组织4类。对不同类别的考核对象,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或考核权重,因类施考、各有侧重,让考核结果更加科学、精准。
在考核内容上,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单位性质对高质量发展考核进行区分,其中对县区开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与评价;对市直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对市管国有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通过设置不同考核内容,引导全市各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重心,扛起发展责任。
在考核计分上,采用“乘数法”的计分方式,以统计数据为硬性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强化“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把高质量发展考核得分作为基本依据,将党的建设高质量考核得分作为乘数系数,强化“乘数效应”,叠加两个“高质量”的实际成效。
我市对县区考核在考核指标设置上也作了进一步探索创新:优化指标设置,都市核心区突出创新驱动,指标权重为29%;环都市区突出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指标权重为33%;南部生态发展区突出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指标权重为34%。通过差异化考核,引导县区因地制宜、竞相发展,走特色发展、分类发展之路。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系统思维推进考核工作,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大市考核办统筹协调、数据来源部门统计监测、责任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履职尽责力度,推动形成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成效,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