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3号通告,
有序恢复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关于有序恢复全县文化娱乐场所
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3号)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27日13时起,在从严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全县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
全县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网吧、酒吧、歌舞厅、KTV、电影院等营业性演出场所,游乐场、游戏厅、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健身房、游泳馆、台球室、跆拳道馆等体育经营场所,茶楼等休闲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等可有序恢复营业。按照“预约、限流、错峰”的要求,景区接待游客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城市书房、影剧院、小剧场、健身房、游泳馆、公共浴池接待顾客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县域以外的游客进入景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认真做好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全县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娱乐经营场所要制定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完成场所消毒消杀和落实疫情防控培训,配齐测温仪、口罩、手套、消毒设备、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加强员工的健康监测,上岗前要进行全员摸底调查,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完成疫苗接种。规范设立临时隔离室,建立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渠道。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迅速全面推广使用“场所码”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场所码”使用管理规定。拟恢复经营的单位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凡不经验收擅自恢复营业或者恢复营业后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使用“场所码”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拟恢复经营的单位应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旅行社新冠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等新版防控指南的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汝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