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顶山市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引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确立了“全面提优,重点做亮”的工作方针,通过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机制,政府采购项目结出丰硕成果。据平顶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平顶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额完成16.94亿元,合同备案3254笔。
平顶山市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创新出台一批制度、开展一批培训、举办一批宣传、建设一个平台、回访征求一批意见、报送一批自查情况、办理一批惠企实事、预警一批潜在问题、形成一个检查分析报告、整改一批堵点问题“十个一”循环工作法,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平台建设、采购流程、监管体系等,以政府采购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全面提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领域工作专班,积极对标省内外一流营商环境,深刻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狠抓落实,先后出台15项规章制度,规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行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创新实施了四个“一日办”“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等举措,全力服务采购主体。
中小企业是稳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保市场主体的关键。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放在重要位置,在去年完成的政府采购规模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达10.4亿元,占比超过六成。
同时,积极推进“扶贫832平台”建设,助力扶贫产业发展。目前,全市有218个特色优质扶贫产品上架到“扶贫832平台”,去年完成采购交易额923.68万元,占预留采购份额的178.2%,超额完成采购任务。
此外,平顶山市财政局还与9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去年有36家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7923.6万元,较上年增长27.74%。
硕果换金杯。在去年的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监管论坛上,平顶山市荣获“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