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舞钢市司法局志愿者在鑫源广场开展“学文明条例”主题日活动。
在宣传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摆放大型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呼吁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养成良好文明行为。
志愿者们向大家宣传、讲解了《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相关文明行为规范要求,号召广大市民讲文明、守礼仪,从自身行为做起,营造了和谐文明的精神文化氛围。
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树好自身形象、单位形象,给家人、身边群众做到示范带头作用。(大象新闻记者 王俊生 通讯员范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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