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2022年3月17日,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该病例为男性,47岁,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清河村人。
3月13日15时15分,在南京站乘K2186次列车(12车厢)于14日凌晨3时到达洛阳站,同车厢有2名陕西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14日3时16分至5时30分,在洛阳汽车站内候车。
3月14日5时30分,在洛阳汽车站乘坐996路公交车返回孟津,在孟津区分水岭站下车后,自行回到送庄镇清河村家中。
3月14日回家后至16日,在孟津区送庄镇清河村活动。
3月16日,我区通过大数据调查,结合陕西省宝鸡市疫情信息协查函,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将该病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
3月17日,该病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洛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治疗。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相关区域已实施封闭管理。
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