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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实施“1223”工作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封市实施“1223”工作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03-18 19:02:13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3月17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封市聚焦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采取“1223”工作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一个联系点

开封市在全市重点企业均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企业可以随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也可以投诉行政执法机关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接到企业投诉后,司法行政部门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涉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设置两名监督员

依托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开封市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分包到各个企业,在每个企业联系点设置两名监督员,专门印制行政执法监督服务卡,让企业掌握监督员名单、联系方式、监督内容和监督范围等。充分发挥监督员作为企业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对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跟踪监督的同时,根据企业需要随时提供上门服务,对企业反映的不当或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抓好两项制度落实

开封市推动落实涉企免罚轻罚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拓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范围,对具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具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没有主观违法故意、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并存在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推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便企利企。全面梳理涉企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办理过程中的证明事项,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公布的证明事项清单,建立证明事项档案,充分体现以承诺代替提交证明材料。建立事中事后核查制度,针对证明事项特点、风险等级和信息化建设状况等因素,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

做好三项监督工作

开封市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在对企业作出较大数额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直接关系企业重大利益的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审慎作出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加强案卷评查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涉企的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设置涵盖《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课程,安排模拟练习和考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专业素质。加强“三项制度”监督。以专题培训、专项督查、工作评查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开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落实“三项制度”的比例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标签: 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