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财政厅、档案局、商务厅、税务局等四部门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试点单位通过建立完善电子发票归集、财务报销、会计核算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打通系统接口,以数字赋能,实现了由“分散层级式”向“共享集中式”转变,由“手工操作”向“智能管控”转变,由“纸质归档”向“数字管理”转变,工作质量、效率和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此基础上,今年初,省财政厅从13家试点单位中择优推荐3家参加财政部等8部委开展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通过统一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解决接收端单位会计信息系统自动接收处理电子凭证的问题,打通入账报销“最后一公里”,实现数据共享和自动解析的目标,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会计数字化转型。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要求完成试点实施和验收,持续完善电子发票等电子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技术标准体系并在全省推广应用,促进会计职能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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