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组织召开《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草案)》立法审查会。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领导和同志与会。立法审查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采取了严格的防疫措施。
会议首先介绍了“1543”立法机制的主要内容、立法审查会的程序和纪律要求,并重点介绍了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重要意义。同时指出了,当前我国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立法工作的“四梁八柱”也已经搭建。进入新的立法阶段决定了立法工作既需要搞一些“大块头”,补足立法短板,追求各领域的立法全覆盖;也需要搞一些“小切口”“小快灵”,提升立法的实际效能和可操作性,推动立法进一步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迈进。因此,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是立法建设演进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实现高质量立法的必然要求。加快《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草案)》的立法进程就是对“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有益探索。希望与会人员重点围绕村庄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究、畅所欲言,充分发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短平快、务实管用的优势,制定出“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好法,以村庄规划实施这个“小切口”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之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草案)》的14条内容逐条进行了研究审查,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采纳了其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并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