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以下简称《奖励制度》)。《奖励制度》分别对实行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的目的、举报范围和举报工作的保密管理、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的程序和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该《奖励制度》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奖励制度》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安阳市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进行举报,或者通过网络、传真、信函、来人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应当详细说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举报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奖励制度》明确,举报人实名举报内容经受理部门核查属实的,受理部门应当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人,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安阳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奖励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大象新闻记者贾利超 实习生吴晗月 通讯员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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