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全省开发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方案》(豫办〔2021〕41号)和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豫开办〔2022〕11号)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区遴选工作。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开发区产业定位明确,符合我省产业布局规划,具备良好的数字化转型基础,管理科学规范、创新能力突出、特色优势明显、辐射带动性强、产业链条完整,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清晰的目标定位,年度用于数字化转型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二)开发区具有完备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居全省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发区内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突出,拥有一批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等试点示范企业,其中具有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称号的企业不少于5家,占区内规上制造业企业比重不低于5%。
(四)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
(五)开发区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
三、工作程序
(一)地市推荐。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开发区的申报推荐工作,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现场考察建议名单。
(三)现场考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列入现场考察建议名单的开发区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分级评价系统对开发区公共服务能力和典型企业进行测评,综合评估后确定公示名单。
(四)公示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现场考察的开发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开发区,示范期3年。
四、有关要求
(一)遴选工作遵循自愿参与原则,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特色,优先推荐特色突出、数字化转型基础条件好、示范性强的开发区参加评选。
(二)请申报开发区注册、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开发区”模块提交申报材料。
(三)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表电子版(PDF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5507698
电子邮箱:hnsznzz@126.com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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