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支持夏粮丰收和秋播生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近日,省财政再次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8.44亿元,加上前期下达的18.74亿元补贴资金,2022年已累计下达补贴资金27.18亿元,有效缓解种粮增支影响。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省财政要求市县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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