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20日,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洛阳市组织召开《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审查会。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河南黄河河务局有关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起草组专家、行业专家与会。
会议指出,《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是充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我省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经济和负碳增汇的关系,通过推动公益林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发展林业碳汇产业,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我省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建设美丽河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与会人员按照“1543”立法机制规定的程序,对《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草案)》从立法结构和立法条文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就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取得共识,召开了一次圆满成功的立法审查会、论证会、协调会三会一体的高质量会议。特别是围绕“林业碳汇”专设一章,以立法创新引领林业碳汇进行突破在全国尚属首次。会后,省司法厅和相关部门将按照立法程序加快推动立法进程,争取《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