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及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厅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内部工作制度,并于2022年9月13日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制度重在进一步明确厅内部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明晰工作边界、规范工作程序。制度共29条,从制度设立目的、制度释义、工作组织、职责划分、工作流程、时限规定、事后工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制度的出台对于明确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程序规则,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并对促进依法行政和助力法治建设夯实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