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法庭与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协商会议,推动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
“三调”联动,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作用,合力进行“联调”,从源头上把控,从细微处入手。从萌芽处预防,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指导,培训业务。主动对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进行调研,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更信服更满意。注重普法宣传,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主动邀请,诉前化解。对婚姻家庭、劳务合同、借贷等民间纠纷,主动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委干部等参与,尽最大限度在诉前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