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保供稳价维护民生,保障“双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网络促销活动有序开展,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证我省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共同打好疫情防控战,现对全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提示:
一、落实法定义务。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等法定义务,做好“亮照、亮证、亮规则”等工作,鼓励名称冠以“自营”“专卖”等品牌直营、授权经销涵义词汇的经营者,直接展示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查询途径,营造公平透明的网络市场环境。
二、规范集中促销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促销方案的审核,设计并公示简单易懂的促销规则,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支持力度,助力中小微商户减负增收。
三、防范促销活动安全风险。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完善线上促销活动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避免线上活动造成线下参与人员大量聚集,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和新冠病毒传播。
四、保障民生商品供应。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根据网络市场特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做好规划和调配,保障粮油肉蛋奶果蔬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和配送,与相关部门共同维护线上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五、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完善售后服务制度和受理反馈机制,建立并畅通便捷的消费者投诉通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称心、用得安心、退得舒心。
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监测监管和协同配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全省网络交易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每一位消费者成为“监管者”,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