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此次信用提升行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安排部署,既是市场监管总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之一。
信用提升行动为期一年,旨在以开展信用提升为切入点,把信用提升行动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结合起来,融入到信用监管具体工作中,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服务机制,加大信用服务力度,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深远意义,积极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信用提升行动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结合起来,充分融入到日常信用监管工作中,着力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信用建设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各地要结合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承诺等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守信经营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试点探索信用合规建设,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
要创新应用信用监管工具。通过采取在年报、信用惩戒等环节推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及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等措施,着力打造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要建立有效的信用监管服务机制。通过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优化信用修复服务,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分析和应用,积极发挥信用信息辅助政府决策、行政监管和市场主体经营的重要支撑作用。
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要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以诚信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搭建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联系互动的桥梁纽带,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
同时,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信用提升行动与信用监管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好 “度”“效”关系,建立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把握好“统”“调”关系,及时总结成效经验,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把握好“纳”“推”关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在全省形成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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