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市长刘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研究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优化营商环境“有诉即办”等工作。
副市长张飞、赵鹏、杨朝晖、李朝锋出席会议。许昌军分区政委王富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俊营、市政协副主席刘瑞红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全市政府系统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加强政治建设,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满意政府。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增强拼抢意识,抢抓政策机遇,集中精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
会议在听取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有关情况后指出,要高度重视,扛稳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勇于探索创新,尽快蹚出路子、创造经验。尤其是市专班办要充实力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承接政策,细化方案。要主动向上汇报对接,积极承接下放权限,切实找准抓手,加快完善专项配套方案,确保各项政策和改革授权接得住、用得好。要精心谋划,示范带动。要坚持站位全局、条块结合、先行先试,推动先行试验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要完善机制,加强督导。要将先行试验区建设任务纳入周交办、月讲评重点事项,持续抓好跟踪问效。
会议在听取《许昌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后指出,要紧盯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机制,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列入“交房即交证”项目按期完成。要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推动存量化解,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会议在听取《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有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后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真正做到“有诉即办”“办必有果”;要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问题,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会议还审议了《许昌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研究了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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