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部环境治理提升、外部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深刻分析当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压力,对扎实做好治理提升和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周密细致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责任、限整改,标本兼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迅速改善,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为给全市工业企业树立环境综合整治榜样和标准,会议对列入首批整治的36家重点工业企业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门分包、责任明确、任务安排。其中市发改委分包舞钢市、高新区,市工信局分包鲁山县、湛河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包郏县、石龙区,市生态环境局分包宝丰县、新华区,市住建局分包汝州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城市管理局分包叶县、卫东区。会议强调,分包县(市、区)的部门要负责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其辖区内重点企业内外部环境综合整治,确保3个月内厂区及周边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会议还对道路扬尘、交通运输结构问题进行了研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207国道等国省道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并指导全市开展道路清洗保洁。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副市长许红兵出席会议并对落实好会议要求、做好当前和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