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鹤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浩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赵宏宇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浩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3月16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郭浩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浩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3月16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宏宇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赵宏宇同志代理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23年3月16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赵宏宇同志代理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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