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6月20日,许昌市出台《许昌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计划8月在中心城区启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在中心城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试点工作,旨在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形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切实巩固许昌市各项城市创建成果。魏都区选择3条街道,建安区、东城区分别选择2条街道,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选择1条街道作为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试点街道,探索整治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停乱放、乱挂乱晒、乱贴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新途径。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临路(街)范围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建筑施工单位及居民住户等(以下统称责任人)在责任区域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和包绿化美化的制度。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做到门前环境干净整洁、门前车辆停放有序、门前设施维护良好、门前秩序管控到位、文明劝导成效明显。
——包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无杂物污物、无痰渍油渍、无污水积水、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不将垃圾等扫入道路、下水道、排水井、绿地和他人责任区;建(构)筑物临街的屋檐、窗檐、顶棚无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24小时内及时清除积雪,确保行人安全通行;不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时段、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无环境污染;施工工地保持现场封闭,做到围挡施工、遮盖管理,施工项目竣工或者交付使用后,及时拆除并清理现场,防止扬尘污染。
——包市容秩序:责任区域内无乱设摊点、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违规出店经营;商业和文化娱乐行为所产生的噪声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扰民;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应在停车线内朝向一致停放;单位要对门前停车场地内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及时疏导进出车辆,按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沿街聚众打牌赌博,不得侵占、损坏或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占道路障、地锁、灯箱、指示牌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得在店外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不得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烧烤。
——包绿化美化: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无乱拉乱挂,围墙、门(橱)窗保持美观整洁;建(构)筑物临街的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保持整洁无破损;门店招牌按照标准规范设置,做到画面字体无残缺,保持灯饰正常使用;店面实行一店一招牌,严禁一店多设;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扯挂;不践踏草地、不损毁树木、不损害花坛,看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不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不占用绿地,不损坏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责任人对责任区内发生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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