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学生溺水、交通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全省各地严密谋划,综合施策,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暑期各项安全工作,并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欺凌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焦作市教育局全力抓好暑期各项安全工作。扎实做好暑假预防学生溺亡教育与提醒。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亡工作的风险提示函》,引导师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扎实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引导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安全暨食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筑牢安全防火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检视校园食堂的燃气泄漏自闭阀、燃气紧急切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金属软管等设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应急物资,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及人员培训,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规范用气、安全用气。
周口市教体局落实六个“务必到位”筑牢暑期校园安全“防火墙”。安全教育到位。各级各类学校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了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火、防雷电、防洪水、防人身侵害和防诈骗等安全常识。防灾减灾到位。暑假期间,各地各校必须密切关注本地灾害预警信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在放假前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家校联系到位。各级各类学校放假不放手,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加强与家长沟通和联系,教育、引导家长在假期期间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尤其是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班主任要与监护人电话联系,做到安全管理无盲区,学生监护不漏人。隐患排查到位。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假期学生不在校的窗口期,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学校消防、校车、食堂、危险化学品、校园建筑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值班值守到位。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能擅离职守,更不能随意空岗。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监管责任到位。扎实履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排查、深化整改、强化预防、处置事件等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三位一体”推动校园保险体系建设走深走实。2005年起,济源教体系统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非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自筹资金负担,民办学校按照“谁办学、谁支付”原则,由举办者出资投保,做到应保尽保、在校必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校。近年来,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逐步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功能,将研学旅行及校方组织安排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纳入保险责任范畴,完善投保学校风险屏障。同时,针对学校在新学期开学较早、提前进行军训等情况,专门研究制定“暂保制度”,将每年学生未正式投保之前的8月20日至9月30日规定为“暂保期”,期间学生发生的一切伤害案件按已投保执行,有效避免学生学段转换中的保险“空档期”。目前,示范区教体系统正在探索推进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领域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风险保障。
商丘市宁陵县教体局打好“组合拳”构建学校交通安全核心保护圈。实地调研,全面分析。组织公安交警、教育、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学校开展调研,查看交通状况,全面梳理问题产生根源,认真研判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召开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推进会,对校园公交专线开通、停车区域规划、校园文明交通考核、多方联勤护学机制等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在学校附近道路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区域,建设禁止长时间停放等提示标识,提高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承载力。使用硬质隔离设施将道路与学校接送区、等待区分离,采取上学“多点下车”,放学“指定区域接”方式,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井然。建立错峰放学路队管理制度,有效引导家长有序排队,提高接送效率。加大投入,提高效率。在学校门前两侧50米至200米道路设置限速、违停警示标志和上下学时间段交通限行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安装减速带、施划人行横道、设置交通警示信号灯。加大科技投入,规划安装应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消除人、车交织的安全风险,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强化“警校家专”护学模式,在学校管制路段设置“护学岗”和车辆管控点,学校分管校长、值班教师,公安交警会同辖区社区、村委及家长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学校上下学管制时段和路段内,对非到校接生的社会车辆开展限行分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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