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效利用,缓解事故当事人的燃眉之急,10月27日,西峡法院召开交通事故案件道路救助基金追偿衔接工作座谈会,邀请西峡县财政局、中原农险道路救助基金等部门工作人员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追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深入交流。西峡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饶江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西峡法院相关业务庭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追偿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短板,并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减轻当事人诉累角度提出了针对性意见。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查、强化追偿衔接、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等事项进行讨论。
通过磋商交流,会议就如何构建基金追偿衔接机制达成两项共识:一是尽快建立救助基金制度追偿衔接机制,发挥财政局、基金管理部门、法院以及其他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二是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联络机制,明确立案庭为救助基金追偿牵头部门,展常态化工作交流,为路救基金“应救尽救、应垫尽垫、应追尽追”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饶江鲤表示,道路救助基金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西峡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从诉前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道路救助基金更好地帮助到有需要的群众。
知识延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当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抢救费用超过限额的、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垫付后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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