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拐河法庭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被告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将15万元案件标的款交付原告,双方喜笑颜开、握手和解。
据了解,原告吕某与被告户某于2022年6月经媒人介绍于2022年7月举行订婚仪式,原告支付被告彩礼款129000元,同年10月举行结婚仪式,原告给被告100000元彩礼。
原、被告于2023年2月份因感情不和分居生活至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亦未共同生育子女。原告吕某于2023年9月8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彩礼23万元。
经拐河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户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吕某彩礼款150000元;驳回原告吕某其他诉讼请求。
原被告收到上述判决后,均不服判决,原告认为从原被告认识到订婚、举行结婚仪式前后,花费了二十多万元,法院判决了十几万元,感觉吃了大亏,执意要上诉;被告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女孩,不但与原告订婚,又举行了结婚仪式,同居生活了一段时间,依法不应该返还那么多彩礼,表示只要对方不服判决上诉,自己也要上诉,坚决不与对方和解,把官司打到底。
主办此案的孙宝峰庭长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但是当事人又均在外地,原告在广州市务工,被告在上海市务工,都无法赶回来,更不能当面进行沟通协商。双方接到办案法官的电话后,还都带有情绪,甚至一度把电话挂掉,孙宝峰法官又给双方代理律师联系,争得律师的配合,让律师也给当事人做工作。当事人看到法官如此执着、热情的做双方的判后答疑工作,双方均打消了顾虑,表示愿意按照判决履行,均不再上诉。
主办法官看到已取得双方信任,考虑到被告在外地工作不容易,又是女性,建议主动履行义务,免得进入执行程序后,又多出执行费用,还可能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被告户某主动把判决的彩礼款十五万元及案件诉讼费一千余元拿到法庭履行了义务。(供稿:孙宝峰 程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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