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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少年骑车撞人遭索赔 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桐柏县法院:少年骑车撞人遭索赔 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2023-11-10 11:48:24 来源:桐柏县法院

11月7日,桐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件从法院收案至赔偿金额兑现完毕仅用了3天时间。

据了解,8月26日,庄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桐柏县某社区东侧道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某小区路段时,与同向前方行人原告苏某发生碰撞,致苏某跌倒受伤产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庄某负全部责任,苏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苏某先后入住桐柏县人民医院、桐柏县中心医院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右下肢挫伤,支出医疗费为1391.95元。苏某认为,庄某违反交通规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未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其监护人庄某某承担。

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11月4日,苏某将庄某和庄某某诉至桐柏县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416.48元。

桐柏县法院立案庭在受理此案件后,考虑到事故发生时被告庄某未满18周岁,适宜走诉前调解程序,遂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转至桐柏县同心桐行矛盾化解中心,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仅就赔偿数额有异议。调解员通过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达成协议,庄某某于当日履行了赔偿金3200元。

该交通事故纠纷仅三天时间便得以圆满解决,桐柏县法院在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的同时,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既有法律保障,又无后顾之忧。(供稿: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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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