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凛寒风也挡不住当事人激动的脚步,近日,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一行驱车赶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把一面写着“情系企业排忧解难,恪尽职守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李靖玥法官手中,并将一张鲜红的感谢信贴在法院门口,真诚表达他们对卧龙区法院心系企业、高效调解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022年8月15日,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秦某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委托秦某作为公司代理人,负责参与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签订购销合同等相关事宜,并约定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及退还服务费的条件。《服务协议》签订后,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照约定向秦某预支付600万元服务费。后因各种原因,协议约定的项目采购程序并未启动,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多次催促秦某返还服务费,秦某仅返还370万元后不再给付,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遂将秦某诉至卧龙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靖玥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并就原告方诉请的内容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询问被告逾期支付的原因。被告秦某认为其虽然未完成该服务协议约定的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内容,但在项目开启之前,也确实付出了巨大的精力,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剩余款项不应继续返还。李靖玥耐心的向秦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相关费用。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秦某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李靖玥团队“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最终,在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返还原告80万元,并于2023年10月10日前返还剩余服务费用,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尽快兑现企业的胜诉权益,签订调解协议后,李靖玥继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被告的还款进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最终,被告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将剩余服务费用等如数返还给原告。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供稿: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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