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峡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以“低成本、快履行、少诉累”为目标,出台《关于建立立审执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执源治理的实施意见》,组建执前督促团队,建立执行案件执前化解工作机制。近日,西峡法院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为当事人节省了万余元执行费用,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据了解,2017年12月,西峡县某企业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签订网络服务合同,总价款160万元,因该企业未按时付款,深圳公司于2022年12月将其诉至法院,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2023年9月,因该企业最后一笔款项80万元迟迟未付,科技公司向西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经申请人同意后,启动了执前督促程序。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当即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明确告知他:“如果你们能在执前督促程序把钱还了,案件就不会进入强制执行,对你、对企业的信用都不会造成影响。如果逾期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会依法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且视情况对法定代表人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你们能好好考虑清楚。”
经多方协调,最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动把80万元案款转到法院账户,该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西峡法院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案件,以督促促进执行,对存在执行和解可能的案件,以和解促成案结,有效减少了执行立案“进口”,增加了纠纷源头化解“出口”,有力减轻了群众执行诉累。
西峡法院的“执前督促”制度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减少了申请执行立案时要求提供的一系列文书和手续,在短短的15天内,有的甚至几天就能实现胜诉权益;对被执行人而言,在执行案件立案之前就知晓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所产生的后果,能主动及时履行,就不用承担执行费用,也不用被纳入失信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承担罚款、拘留、刑罚的法律责任;对法院自身来说,省却了立案之后的一系列手续,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司法成本,可以集中精力把其他的执行案件办好办精,而且做到了“案未立事已了”,客观上也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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