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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执行行动不降温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镇平县法院:执行行动不降温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11-26 17:45:53 来源:镇平县法院

镇平县法院:执行行动不降温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推动集中执行行动走实走深,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22日早上6时,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开展豫剑执行攻坚四季度第十三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抚养费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2023年6月14日之前的抚养费17940元。限被告张某自2023年6月15日起按照800元每月支付原告张某抚养费至张某年满18周岁止。因为被告张某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由于双方矛盾较大,张某始终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与张某沟通交流,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其释法说理,同时告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张某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将17940元的款项当场交付给魏某,该案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拘传6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13件,达成和解2案,执行到位金额57.1839万元。

镇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好各项执行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张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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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