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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以案释法零距离

桐柏县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以案释法零距离
2023-12-07 18:55:20 来源:桐柏县法院

桐柏县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以案释法零距离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和能力,12月7日,正值“宪法宣传周”,桐柏县法院联合桐柏县普法办在桐柏县法治广场开展媒体记者与巡回法庭同行活动,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此次庭审邀请了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参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南阳”微博直播团队全程参与,并就庭审过程在新浪微博平台进行了图文微直播,桐柏县城郊乡邵庄村委及社区百余名干部群众临案旁听。

基本案情

据了解,被告人冯某在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冯某与他人(“阿杰”,化名)经预谋后,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阿杰”使用。“阿杰”以卖二手手机为由,与被害人通过聊天约定,被害人以6200元的价格购买一部二手手机。“阿杰”让被害人将6200元钱转到冯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之后“阿杰”向被害人邮寄了一个空包裹,并未向被害人提供双方约定的手机。冯某收到被害人转款后转给“阿杰”5000元,余下1200元钱作为自己的好处费。

法院审理

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冯某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冯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侦查阶段,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退缴违法所得,审理过程中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桐柏县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以案释法零距离

现场普法

活动中,刑事审判庭王致岸法官结合案件,向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让群众通过身边的案例学到法律知识。随后,刑事审判庭干警向旁听群众发放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彩页,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日渐猖獗,随之引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也日益增多,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桐柏县法院将继续依法严厉对电信网络相关犯罪,深化反电诈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供稿: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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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