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我们两家以后还是好朋友。”原告刘某甲拿着赔偿款笑着说道。12月5日,经过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法庭办案人员和杨陂集村治保主任刘红涛的共同调解,村民刘某甲当场收到了村民刘某乙的赔偿款,顿时眉头舒展开来。此案实现了诉讼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矛盾化解在基层。
据了解,原告刘某甲和被告刘某乙是同村村民,两家相距不过五十米,原本是很好的朋友。2023年10月30日中午,因为两人喝了点酒发生口角,继而拳脚相向,刘某乙先动手且下手较重,两人均受伤并住院进行治疗。后经溧河铺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对二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刘某甲被行政拘留3天,刘某乙被行政拘留5天。刘某甲气不过,遂递交诉状至新野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乙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分析研判,认为双方矛盾系临时产生,有诉前化解纠纷的可能性,于是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联系杨陂集村治保主任刘红涛了解双方当事人平素往来状况,探讨化解矛盾的切入点。
在得知双方矛盾不深,素无积怨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带领办案人员立刻动身驱车前往杨陂集村,与村治保主任先后走进当事人双方家中促膝长谈,从邻里和睦相处、同时为尚在上学的孩子树立榜样两方面切入,释法明理,分析双方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劝导双方珍惜邻里友谊,对彼此宽容大度,今后继续互帮互助。经过耐心劝解和积极引导,双方一笑泯恩仇,被告刘某乙当即赔偿了原告刘某甲的医药费并握手言和。
下一步,溧河铺法庭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方协调联动推进诉源治理,弘扬“和为贵”、“天下无诉”等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全面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供稿:张亚飞 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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