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看孩子的日记本、查聊天记录、安装监控监督孩子学习等做法容易破坏孩子的心理安全感,剥夺孩子的尊重需要,也失去了家庭教育的本意
● 忙于工作的家长安装监控监督孩子学习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没有与孩子提前沟通协调好,那么这种做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孩子的隐私,还容易破坏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基本信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应该得到特殊保护,但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克减性更加明显,受到的限制更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生存能力较弱,要想顺利成长,必须让渡部分隐私利益以便为家长充分行使监护权创造必要的空间
近日,一段“14岁男孩报警称被父亲用摄像头监控”的视频引起社会公众热议。视频显示:家长因长期不在家,担心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下滑,所以为了督促孩子学习,安装了摄像头进行监控。孩子报警称受到父亲监控,父亲反问孩子:“你有多少隐私?我是你什么人?我不可以监控你?”
部分网友对这名父亲的做法表示反对,认为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独立完整的个体,拥有独立的人格,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还会让孩子对父母产生抵触情绪,很可能出现叛逆或自闭。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孩子的自控能力差,家长对孩子拥有监护和教育的权利,大人不在家时安装摄像头也是无奈之举,情有可原。
如果单说隐私权,许多人都明白,但如果把隐私权放到一个家庭中去讨论,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家庭成员之间有非常亲密的关系,而且还有非常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究竟该如何处理好亲人之间隐私权的冲突问题?
亲人间隐私引热议
监控定位影响关系
近期,关于孩子隐私权的讨论持续引发热议。除了上述14岁男孩报警称被父亲用摄像头监控外,还有一位一年级女孩的妈妈,在家里安装了一个云台摄像头,即使人不在家,也可以通过手机随时监视孩子有没有按时看书、坐姿是不是端正。而且这位妈妈还时不时通过摄像头对讲功能喊:“坐直一点。你在看什么书?怎么又看动画片?”
网友纷纷表示:突然想起了小时候,被父母支配的恐惧。
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监控、定位等成为家长关注孩子的手段。当孩子们表示不满时,家长们往往以“为你好”这句话作为借口。
对于家长是否可以监控孩子,记者近日随机采访了一些学生和家长。学生们普遍对这种作法表示理解,但同时认为这样的作法可能会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同时监控探头也有死角,这样的做法治标不治本,孩子需要的不是监视,而是实际的陪伴、沟通和理解。
受访家长则持两种观点。一些家长表示,因为小时候被父母偷看过日记或者其他隐私的事情,他们感到很不舒服,所以绝对不会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做同样的事情,侵犯孩子的隐私可能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
同时,这些家长认为,以爱的名义安装监控器监视孩子的行为,偷看孩子日记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沟通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孩子是有自我意识、有自我情感的个体,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心理逐渐成熟,需求也会日益增加。当家长以爱的名义侵犯孩子隐私的时候,孩子会觉得不被尊重、理解、信任,个人自尊会受到极大的伤害,会导致孩子产生自卑心理或逆反心理。
也有一些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生的,没有隐私可言,家长有权利知道孩子的一切;还有一些家长认为,上大学后,孩子就有隐私了,现在还没有,而且这样做对孩子长大后有好处,父母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好,甚至认为翻看孩子的日记也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寻回家庭教育本意
平衡监护权隐私权
装摄像头监控孩子,这种家庭教育形式会有效果么?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英伟直言:“摄像头式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监督作用,但长久下去,势必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不具有合理性,有侵犯子女隐私权之嫌疑。”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都具有隐私权。翻看孩子的日记本、查聊天记录、安装监控监督孩子学习等做法容易破坏孩子的心理安全感,剥夺孩子的尊重需要,也失去了家庭教育的本意。
郑宁说,这其实是如何平衡家长的监护权和孩子的隐私权的问题。忙于工作的家长安装监控监督孩子学习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没有与孩子提前沟通协调好,那么这种做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孩子的隐私,还容易破坏亲子之间的基本信任。看似无形的监管,实则带来有形的压力,精神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还可能会让孩子产生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因此,家长需要找到合适的陪伴方式和教育方法,避免低质量的关心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影响亲子关系。
“用监控来督促孩子写作业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监控孩子做作业从长远来看也并不可取。仅靠监控不能培养出爱学习的子女,自觉听话的孩子往往不用监控,对内心抗拒学习的孩子来说,监控用处可能并不大。自律往往比他律更有效,在孩子自律的基础上,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多花时间进行陪伴和辅导,探索督促孩子学习的合理方式,培养孩子自主学习、自觉学习的好习惯。父母和孩子之间真诚平等的沟通和交流,远远要比通过冷冰冰的机器进行监控更有效。”郑宁说。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具有哪些特殊性呢?
对此,韩英伟说,第一,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限制。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其生理、心理等各方面发展尚不成熟。第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对其享有监护权,这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教育情况享有知情权。
韩英伟说,私自翻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披露未成年人隐私等行为涉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父母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但基于父母对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在郑宁看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应该得到特殊保护,但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克减性更加明显,受到的限制更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生存能力较弱,要想顺利成长,必须让渡部分隐私利益以便为家长充分行使监护权创造必要的空间。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从这些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义务,有权利也有义务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和生活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教育和引导,不能用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来抗拒、架空父母的监护权。”郑宁说。
郑宁认为,父母或他人随意翻看孩子的手机信息、微信、网页、信件、日记,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孩子的隐私。父母或他人随意搜查孩子的房间、书包、衣物的行为也侵犯了孩子的隐私。但是,从法律执行的角度看,这样的规定能起到效果吗?调查显示,76%的网友认为立法禁不了父母偷看子女隐私,因为这项规定在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只有10%的网友认为只要子女敢于举报,就能够禁止。
务必尊重孩子隐私
及时干预不良行为
那么,家长如何平衡自身的监护权与孩子的隐私权呢?
对此,韩英伟建议,家长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充分考虑未成年人隐私权的特殊性,并加以尊重,加大对未成年人独立人格、正确三观的教育。
郑宁认为,首先,父母应尊重孩子的隐私权。提供独立的空间、尊重孩子的隐私。父母可以选择给孩子独立的空间和足够的信任,让孩子在一个相对宽松、充满尊重的环境下,轻松快乐地度过青春期。还要了解孩子的情况,及时正面沟通。面对孩子,家长可以换位思考,及时了解孩子的近期状态,不去窥探孩子的秘密,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正面引导。还要改变方式,寻找平衡点。家长可以多观察孩子的表现,在监督权和孩子的隐私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当沟通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换一种方式,用行动代替沟通,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保护孩子的隐私。
“其次,及时干预不良行为。孩子可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想法,但是当他们出现逃课、抽烟、酗酒、浏览黄色网站等不良行为,可能导致他们误入歧途时,家长采取查阅孩子手机,搜查孩子的房间衣物等行为,就属于行使监护权的权利,是监护权里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的具体体现。即父母不是因为好奇而窥视孩子的隐私,而是为了其健康成长而采取的保护措施。”郑宁说。
未成年人如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呢?
对此,韩英伟建议,第一,未成年人可以先和父母、老师沟通,取得信任和理解;第二,未成年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发现隐私权遭受侵犯,就要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报警;第三,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信件、日记等包含个人隐私的物品和信息,平时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秘密。
在郑宁看来,当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后,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说明他们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同时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如果父母固执己见,则可以求助于学校老师,甚至让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出于安全关心需要
实时定位可以理解
前不久,高德地图上线“家人地图”功能,家人间的隐私权更是饱受争议。
“家人地图”可以让家人随时看到彼此的位置,特别是针对空巢老人家庭,老人有没有出门、外出去了哪里、有没有偏离日常行动轨迹,都可以在地图上一目了然,随时查看。除了与家人位置共享、可实时获取家人所在地点外,还可以设置“亲友位置提醒”,而“家人历史轨迹记录”则可精确记录家人最近72小时内的行动轨迹,回溯家人去过的地点。
此功能一上线便成为热门话题,也引来不少争议。有网友认为,这个功能对于家里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和孩子的人来说,的确很有用。也有一些网友表示:“如此实时被关注与定位,我的隐私将无处安放了。”
据了解,有些夫妻已经或主动或被动开启了此功能。其实,在此功能出来之前,夫妻或亲人如果都使用苹果手机,经过一番操作后也可以实时查看对方定位。
在郑宁看来,夫妻一方拥有自己的隐私权。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建立夫妻关系,是基于信任和爱恋,需要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信赖。男女各自结婚之前,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人际交往中形成很多不为他人所知或者不愿被人知道的秘密,即婚前个人隐私。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后,夫妻一方还可以有自己的工作或朋友圈子,形成了婚后个人隐私。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当中,还形成了夫妻之间的共同隐私。无论是婚前隐私、婚后隐私、个人隐私还是共同隐私,除非经一方同意,否则另一方不应将该隐私公之于众。
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郑宁认为,根据该条规定,文明和谐的夫妻关系以相互尊重为前提,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应该使用违法手段去获取对方的隐私。个人实时位置信息和活动轨迹,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定位软件在使用时若未获得对方同意和授权,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而家长如果定位未成年人主要是出于安全和关心的需要,对孩子进行实时有效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某种程度上是在行使自己的监护权。
“夫妻在双方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情况下不具有监护的权利与义务,享有的隐私权是全面的。”韩英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