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女士(花名)趁看管她的人上厕所的间隙逃出房间跑到楼上求助邻居电话报警。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汉屯路派出所正在值班的副所长王东峰带领民警卢立锋立即赶往事发现场王城大道附近的某小区。
报警人古女士今年刚20岁,单人租住在该地。古女士向民警哭诉,当时,其正在租住的地方休息,多次被隔壁房间吵醒后,就起身去敲隔壁房门,想让对方小声点,男子不予理会,随后关上了门。古女士回自己房间后,听到隔壁还是很吵,就敲了敲床头的墙,隔壁吵两句,就敲两下,持续10分钟左右。隔壁两女子敲开了古女士的门,对其谩骂殴打,随后,古女士趁二人离开的间隙跑上楼求助邻居报了警。
汉屯路派出所副所长王东峰告诉记者:经讯问得知,当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跟她朋友黄某以及黄某的男朋友,在某夜总会喝酒唱歌后,3个人打车到刘某的租住处,之后三人继续喝酒,并且边喝着酒边划拳,声音比较大,大概凌晨5时许,受害人古某去敲她们的房门,黄某的男朋友起身去开门,她们听见敲门的女子说:“不好意思,能不能声音小点。”刘某就坐在沙发上大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黄某男朋友就把门关上了。
凌晨6时许,二人听到隔壁邻居一直在敲床头,就起床出门去找对方,对方开门后,双方就吵了起来。刘某就用手揪住古某的头发,问古某一直敲床头不让睡觉原因,她很生气地说“你不是耐烦敲吗,你给我过来,现在敲,敲到8点”,古某敲了一会,说“我不敲了。”刘某就冲上去打她,这时古某哭着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刘某就把她的手机夺走了,随后用手朝这个女的脸上、头上扇了几耳光。随后又对古某头部和面部进行殴打,将其控制限制其人身自由,2小时后,古某趁对方上厕所的间隙逃出房间跑到26楼借用邻居电话报警。”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李耀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