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类似成人款式的服装,比划着与年龄不匹配的动作手势,一个名为“天府少年团”的偶像团体日前在四川成都宣布正式出道。不过,让他们出圈的竟是舆论争议。
这个团体由7名小男孩组成,平均年龄只有8岁。虽然“天府少年团”所属公司称“是在孵化具有时代意义的新一代少年榜样”,但不少网友认为这反映了偶像养成产业的低龄化和畸形化,“让他们好好读书和享受童年不好吗”?8月24日凌晨,该公司再次回应称,“天府少年团”更名为“熊猫少儿艺术团”(据8月24日《四川日报》)。
名字虽然更换为听起来更为妥帖的“熊猫少儿艺术团”,但其商业资本策划、包装、运作低龄偶像团体的价值底色并没有改变。尚未成年的偶像被推向市场,一方面会使他们脱离正常的生活学习环境,留下教育“欠账”,另一方面也将“出名要趁早”的错误价值观传递给社会,助推粉丝群体低龄化。
正因为如此,国家才频频出招,采取整治措施,以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其中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今年5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综艺节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加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提出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今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要求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在此时“顶风作案”,打造“天府少年团”的公司恐怕既错判了形势,也与公众规范偶像经济的呼声南辕北辙。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如此看来,过早把孩子拖入成年人的世界,开启“演艺事业”,既显得急功近利,也是一种“揠苗助长”。因此,解决“偶像养成”低龄化问题,值得多方反思。首先,家长应理性选择教育方式,本着对孩子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根据其特长制定合理而健康的培养方案,而不是成为“资本游戏”的利用对象。其次,文化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及时叫停这种低龄化倾向,加强监管和审查,建立儿童类节目的申报、审批制度,从源头上进行严格管控,刹住利用偶像经济无底线敛财的歪风邪气。最后,市场监管部门也要重点监督那些打擦边球的培训机构,对没有办学许可证却从事儿童才艺培训的经纪公司集中检查,督促整改。只有多方合力把规矩立起来,才能真正遏制偶像养成产业的野蛮生长,及时为其踩下“刹车”。
儿童成长自有规律。孩子最需要的不是曝光,而是在该学习的年龄学习,该玩耍的时候玩耍。只有理性培养,避免过早地曝光和消耗,才能防止出现“伤仲永”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