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0月21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毕华受贿一案。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毛毕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7年5月,被告人毛毕华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科员、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处副处长、稽查局副局长,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审核、案件调查等方面谋取利益。1998年11月至2020年春节前,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34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毛毕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毛毕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