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原交通警察大队三级警长毛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当毛勇因沉迷赌博,身负巨债、妻离子散的时候,这样回忆曾经那些意气风发的岁月。
年轻时的毛勇写得一手好文章,先后在多家知名媒体上发表过作品,在洪泽县公安机关内迅速积攒了名气,时间不长就被提拔为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但职位上去了,纪法意识却没有同步提升,90年代末,毛勇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受到处理的毛勇仿佛从云端跌入了谷底。但他心里想的却不是改过自新,而是急于翻身:“要抓住机会,立大功、奇功,将功抵过!”蛰伏三年后,这样的机会还真就来了。2003年,县里重点开展招商引资和企业帮办工作,毛勇敏锐地抓住这一机会,向局领导主动请缨,要求专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为了招引项目,我不怕苦、不畏难,走南闯北,动用了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毛勇回忆说。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底,毛勇成功招来一个亿元项目,成为招商引资标杆,也因此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更是成了同事、朋友眼中的“能人”“红人”。
尝到招商引资甜头的毛勇又主动要求脱产进行招商和帮办工作,单位考虑到他的工作确实得到领导和客商认可,同意了他的要求。彼时的他一边享受着县里给予的荣誉和经济奖励,一边与企业老板打的火热,俨然一副人生赢家的模样:“县里领导都高看我一眼,部门‘一把手’成了我的好朋友,企业老板依赖我,视我为兄弟。小事一个电话就搞定,大事一顿酒也能摆平……”
由于长期忽视政治学习,党员和警察的身份很快被毛勇抛到九霄云外,再加上沉迷于赌博,欠下了不少钱,贪欲的阀门再次被打开。在帮助企业老板们解决难题过程中,毛勇不再是殷勤地内外协调,而是各种暗示:“有点难办,等等再办”“正在走程序”“还要活动活动”……利用老板们的信任和依赖,他编造出“辛苦费”“感谢费”“过节费”“打点费”等各种名目来大肆捞钱。
2005年12月,毛勇见其招引的某机械厂经营状况良好,便有意无意地在该企业老板周某面前多次提起自己要买房,但手头很紧的话题。周某心领神会,以支持帮助毛勇买房为名,送给毛勇10万元现金。2006年12月,毛勇得知帮办的某福利企业获得了大额税收返还,认为是自己到税务部门协调关系的功劳,便向企业老板邬某索要一辆轿车。邬某只得出资为毛勇购买了其看中的总价24.48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为掩人耳目,毛勇将该车辆登记在企业名下,实际由其个人长期占有使用。
2013年,毛勇帮办某工程建设公司,在企业项目还未启动的情况下,便迫不及待的向该企业老板叶某提出每月给其支付“工资报酬”的要求,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毛勇以帮办服务为名在该企业领取所谓的“工资报酬”,共计30余万元。毛勇此后也为叶某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车辆检测站改制等方面谋取利益。“帮办服务”结束后,毛勇要求该企业将以前的付款凭据全部销毁,会计表面答应,却私下记录了每次付给毛勇的“工资”明细帐。后叶某因涉其他案件被洪泽区监委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在该企业查账时发现了毛勇违纪违法相关线索,便找其谈话。
“我帮办叶某企业是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但我没有从他的公司拿过一分钱。”毛勇自恃与叶某已经串供,并且凭据已经销毁,对违规领取“工资”矢口否认。
“那这份毛勇预付工资明细表是哪里来的?你当时银行流水的显示进账又是怎么回事?”办案人员出示了证据。
“这些……是我当时跑腿的‘辛苦费’。”在事实面前,毛勇低下了头。
经查,2013年至2017年,毛勇利用招商引资项目帮办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所送财物,价值折合人民币共计82万余元,这些钱大多被其用于赌博、挥霍。
“自从负责企业帮办服务工作后,十多年来我一次都没有穿过警服。与商人老板打交道久了,心态也变了,潜意识里想脱离组织上的监管,不再把自己当作一名人民警察。”谈起往事,毛勇后悔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