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黄小辉 甘兆扬)2月9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庭前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据悉,男子耿某与女子金某原系夫妻,两人育有两子。因感情破裂等原因,两人于2019年协议离婚,约定长子由金某抚养,次子由耿某抚养。后由于金某无暇照顾儿子,难以履行监护职责,耿某从孩子生活、教育、成长等角度出发提起诉讼,请求将长子变更由其抚养。因案件事关未成人权益,贵溪法院立案庭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在核实案情的前提下多次约谈原被告,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厘清双方争议和分歧,积极组织双方协商。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从维系亲情等角度反复对被告金某进行沟通劝解,引导金某以保障儿子成长为重,耐心疏导金某情绪。
经承办法官悉心调处,2月9日上午,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长子抚养权变更为归耿某所有,抚养费由耿某独自负担,案件在庭前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