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据媒体报道,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山东、安徽、河南、广西等多地人社部门宣布,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检查对象主要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等超时加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
近年来,超时加班现象较为普遍,在互联网等新业态行业,甚至出现制度化倾向。有些互联网企业入职门槛低、用工方式灵活,从业者之间因“内卷”严重不得不加班;有些互联网企业,薪酬相对较高,从业者为了保住岗位不敢不加班;更有甚者,将无休止加班美化为“企业文化”,以此来检验员工的服从性与忠诚度,这让许多员工不堪重负。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时加班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粗暴伤害,此次多地集中排查整治,并明确相关罚则,释放了有关方面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这既是对畸形“加班文化”的强力纠偏,同时也向全社会传递出“体面工作、幸福生活”的价值导向。
只有让劳动权益更有保障,才能让工作更体面、生活更幸福。杜绝企业把自身发展置于员工合法权益之上,是维护法治底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体面工作”的重要保障。集中整治之外,也希望各地能建立起常态化的制度监管机制,确保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体面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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