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胡水琴 张国宝)近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9月19日10分,吴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倒车时,不慎撞碰余女士骑行电动车,导致余女士身体受到损害。经交警认定,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余女士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包括治疗费在内损失共计19万余元。在理赔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协商解决,余女士向法院起诉。
安义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为准确把握繁简分流,案件甄别员与双方联系,进一步询问了解情况。经了解,双方分歧点集中在非医保用药费用的承担问题,认为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遂将案件移送至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召集余女士与吴某及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和辩法析理,双方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和解协议,非医保用药费用由吴某承担(当场支付完毕),其它损失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为此,余女士当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起纠纷案件在庭前得到顺利解决。